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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建筑大学后勤处职责范围
后勤处在学校党委、行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工作,其主要职责:
一、坚持高校后勤为教学服务,为学生服务的宗旨,依据学校的总体部署,负责所属中心及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二、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和学校的发展规划,起草、制定学校后勤发展规划。依据学校的总体部署,制定后勤处有关运行、管理规则与办法。在学校总的管理框架内,制定后勤人事管理、用工、考核及分配实施办法。
三、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后勤改革部署,根据学校及上级后勤主管部门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拟定后勤处中心改革方案,逐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。
四、负责对所属中心进行经济指标、社会安全指标、财务管理及其它控制指标进行督导。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,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,依照政策法规保护中心及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负责对所属部门工作的布置、检查,适时组织考核与奖惩。
六、代表学校协调学校后勤与校内部门、驻地有关机关部门的关系。
七、组织所属部门积极参加学校两个文明建设,逐渐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学校后勤文化建设与学校后勤文明建设。
八、组织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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